防溺水、防拐骗、防性侵……这份暑期安全指南请收好
——记者:周芬
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被拐被骗……暑期是学生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如何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的假期,无疑是广大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上周,记者采访了经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检察院等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注意事项,为学生安全度过假期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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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被拐被骗……暑期是学生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如何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的假期,无疑是广大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上周,记者采访了经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检察院等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注意事项,为学生安全度过假期支招。

  □ 胡淞子 刘余霖 杨磊 记者 周芬

  防溺水事故

 

  记住六个“不”,提高预防意识

  暑期是溺水事故的多发期。近年来,每年暑期都有青少年溺水身亡的新闻见诸报端,让人倍感痛心和惋惜。溺水已成为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

  去年8月26日,经开区消防大队常戚路中队接到报警,称玫瑰湖有2名女孩溺水,情况危及,常戚路中队迅速出动2车10名官兵前往救援。经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联合施救,17时左右2名溺水女孩被打捞,可惜均已没了生命迹象。据了解,2名女孩与其他小孩一同到河边玩,几名同伴下河戏水时突然遇到深坑,但大家都不会游泳,才导致悲剧的发生。2名女孩一名14岁,一名11岁,事发时,家长都在上班,无成年人照看。

  来自经开区消防大队的数据显示,2017年,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溺水报警12起,成功营救3人,9人溺亡。溺水人员中18岁(含)以下的人员占总人数的20%,溺水事故多发生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河流、池塘等场所。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消防部门提醒,青少年外出游泳一定要记住六个“不”,并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自助、报警,进一步提高预防意识。这六个“不”具体为: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施救,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救援别人。”消防部门提醒,市民现场急救过程中,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防交通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让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暑假里,很多孩子没有家长看管,独自或者结伴出去玩耍,往往会随意横穿马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据统计,去年暑期经开区发生未成年人交通事故13起。

  去年7月,一名4岁男童在自家门口台阶上玩耍时,忽然从台阶上跳下,与一辆经过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多处擦伤,事发时男童的父母就在不远处;去年8月,一名6岁的男童趁着家中老人不注意独自外出,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头部受伤,并伴有骨折……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姜立介绍,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混合道路、农村小巷等区域,易发人群为3岁—5岁,其中新市民占了较大的比例。“3岁—5岁这个年龄段特别好动,好奇心也很强,加之其视野范围狭窄,又还没有很强的交通规则意识,所以外出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对此,姜立给家长提个醒,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认识红绿灯等交通标识,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针对学龄前儿童,外出时要抓住孩子的手腕,不要让孩子走出自己的视线,时刻注意来来往往的车辆,必要时可借助防走失绳等工具保护孩子安全。另外,一定要选择出租车、公交车等正规的公共交通工具,切不可打“黑车”,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不少人选择电动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姜立提醒,电动平衡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电动平衡车属于玩具,只能在那种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由于未成年人力量不足,对机械控制力不足,极易发生事故,因此未成年人使用电动平衡车时需有家长的监护并做好防护工作。

  防拐防骗

  发现孩子失踪,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暑期,离开了“象牙塔”的管护,再加上家长带孩子到各地旅游,孩子发生走丢甚至被骗被拐的几率也随之增加。

  今年横山桥中心幼儿园上演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防拐防骗”演练活动。大部分小朋友经不住诱惑被“拐”走了,仅有3名孩子没有被“拐”走。演练结束后,家长和老师心情都非常沉重,虽然经过反复教育和提醒,但孩子们的警惕性和安全防范意识还是不强。

  对此,警方提醒,家长一定要经常教育孩子不跟陌生人走,让孩子牢记父母的手机号,遇到问题及时寻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求助。如果父母发现孩子失踪,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以为“孩子要走丢24小时才能报警”。

  为提高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今年暑期前,经开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走进辖区各所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其间,民警采取寓教于乐的互动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孩子们宣传在假期日常生活中如何防拐、防骗以及紧急求助等各类安全常识,并结合典型案例制作了生动活泼、浅显易懂的PPT、视频及防拐小常识宣传单,提醒同学们放假独自在家遇到陌生人敲门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与父母联系,不要轻易开门。

  防性侵

  学会保护自己,加强证据意识

  为提高未成年人安全自护和法律意识,让孩子们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7月5日,经开区联合河苑社区开展了以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百余名学生及家长冒雨来到经开区检察院,打上暑期安全的“预防针”。

  据了解,性侵害包括他人碰触你身体的隐私部位,也包括他人要求你碰触他身体的隐私部位;既可能用恐吓和暴力,也可能用欺骗、引诱;性侵害既可能针对女生,也可能针对男生;既可能来自于陌生人,也可能来自于熟悉的人。“调研发现,发生在熟人间的性侵犯罪比例高达60%-70%。” 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晓燕说。

  “哪个时间、哪些地点、什么情况下容易出现性侵害的危机?”面对在座家长的疑问,朱晓燕介绍说,夜晚、暑期;旅馆、宿舍、KTV;见网友、离家出走、单独相处、酒后等是性侵最易发生的时机。

  朱晓燕说,面对陌生人,不能轻易答应单独与其外出或单独相处,必要时寻求同伴的陪伴或外力的帮助。无论是朋友、老师还是其他亲属对你有亲密行为时,都要当场坚决地拒绝,学会自爱自护,同时寻求家长和其他外力的帮助,进一步制止他们的行为。

  如果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性侵害,应该采取何种行动?朱晓燕说,看到同学遭到性骚扰或侵害,尽力去制止,但是要尽力而为,如果自己力量不够,寻找周围力量的帮助,或拨打110等。如果有最好的朋友告诉你他(她)受到性侵害,建议先听其倾诉,要陪伴左右,让其宣泄自己的情绪,之后要告诉家长,去医院检查,如果需要的话,建议去进行心理咨询。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朱晓燕强调,不管是自己还是认识的其他同学遇到了性侵害,第一时间报案的同时要记得保留体液、毛发、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指控犯罪的重要证据,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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